稷山县职业中学


招生简章
——   职 业 高 中 班  ——
招生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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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高中班试点

      为构建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、融合发展的办学新格局,丰富拓展学生成长路径,让初中毕业生拥有更多自主选择升学的机会,满足不同禀赋学生的发展需求,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,经运城市教育局批准,我校于2024年9月正式成立综合高中班试点。


一、就读方式

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。

学生可根据学习兴趣自愿提出转换中职专业学习申请。申请一般在**学年的第二学期末、第二学年的**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提出。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。
二、升学方式
以普通高中学籍参加普通高考。
转换中职学籍后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。
三、招生政策
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实行单列,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、同步录取。新生入学后全部注册普通高中学籍,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各项规定,学习期满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,颁发中职学校《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》。
四、课程设置
开设普通高中全部课程。
五、培养方式
与县域内优质普通高中加强校际交流、校校合作,实现教师结对、资源共享,在课程设置、教学进度、教研备课、作业考试等方面同步,确保教育教学质量。
六、招生对象
面向稷山县域,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
七、招生计划
200人
八、学制
三年
九、分数要求
2024年普高投档线
十、收费标准

执行市县所属同级普通公办高中现行收费、财政拨款及学生资助资金相关政策。


相关招生政策公布如下:

成人与成才齐抓    升学与就业并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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